第三四七章 刀在手,跟我走!殺蒙古,砍土蠻!(1 / 2)

回到明朝做仁君 紂胄 4906 字 1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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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做仁君正文卷第三四七章刀在手,跟我走!殺蒙古,砍土蠻!好東西就要去該去的地方。如果說在大明誰最擅長使用火器部隊作戰,除了戚繼光之外不做第二人選。

大明能打的軍隊很多,但是其實都有一個基礎條件,那就是軍餉。

有了軍餉的大明軍隊,那就是嗷嗷叫的存在。

“大明萬歲,皇帝萬歲!”

“兄弟們給我衝!”

“刀在手,跟我走!殺蒙古,砍土蠻!”

沒了軍餉的明軍,放三箭就算對得起皇帝了,“兄弟們,給我撤!”

這倒不是朱翊鈞開玩笑,而是大明朝的軍隊就是這麼一回事。

談什麼保家衛國,在這個時代,民智沒有覺醒的時候,其實就是在開玩笑。

明軍前期的戰鬥力為什麼高?

因為人家工資給的高。每個月的軍餉糧餉就不說了,殺敵的賞賜都能讓人發瘋。隻要殺一個蒙古士兵,賞錢四十貫。

不要說在明初的時候,就即便在現在,四十貫錢意味著什麼?

即便是在江南土地比較貴的地方,那也能買兩畝上好的水澆田。

如果當官的在明初貪汙四十貫錢,那就是剝皮充草的結果。對於很多百姓來說,當官就是為了吃餉銀、就是為了發財。

打一場仗下來,砍上三五個腦袋,那是什麼結果?

我可以回家娶妻去了,不用娶寡婦,全是黃花閨女;我還能買二畝地。多打幾仗,我都能當個小地主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怎麼可能沒有戰鬥力?

打得看到蒙古人就嗷嗷叫往上衝。那是蒙古人嗎?

那全是錢!行走的銀錠子!

等到大明沒錢的時候,賞錢自然就沒有了。彆說賞錢了,軍餉都沒有了。

軍餉從京城出去,能到邊鎮也就剩下十分之二。一百萬兩,到軍人的手裡麵有二十兩就不錯了。

然後各地的將軍們搞貪汙,讓當兵的去種地。除了本身他們奢靡之外,更多的也是沒辦法。朝廷的兵都要打仗,任務要完成,你手上沒有精兵強將怎麼行?

手上沒人,心發慌。可是朝廷不給錢怎麼辦?

那就隻有一個辦法了,自己想辦法。於是他們就有了新的辦法,把軍隊分成兩部分。

一部分是他們的親軍心腹。這些人拿著高額的軍餉,裝備最好的裝備,打仗的時候用的是他們。

剩下那些軍戶就去種地,種出來的那些糧食全都被將領收走了。這些將領收走了這些糧賣了錢之後,一些自己享受了,一些裝備親軍了。這也是為什麼明朝後期邊軍還能打仗的原因。

如果全靠中央給的錢,快彆鬨了。

但是這種也不是沒有弊端,畢竟將軍的素質參差不齊,對軍戶的壓榨太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