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他鄉遇故知(1 / 2)

“平建”廠的工資其實要低於周邊大部分廠的,當然主要是針對新員工來講。</p>

兩三年的老員工“算上加班”每個月應該可以拿到五六百塊,也跟鬆鳴他們廠相差不大了。不加班也就四百多點,整體工資標準應該屬於“本區域”中下水平。</p>

員工工齡時間穩定不下來,進進出出的基數比較大,平時招工男女不限,也間接反應了工資過低這一現象。</p>

也不能怪老板,人家創業也不容易,無論工作好壞,至少為國家創造了稅收,重點“還為社會提供了就業崗位。”</p>

特彆是像我們這種找不到工作的人,甚至有些是流落街頭的人。</p>

往“小”裡說隻是提供了個工資不高的工作崗位,有吃有住;往“大”裡說可以上升到社會治安層麵,甚至更高。</p>

“因為流落街頭的人有可能會在走投無路的現實裡去觸碰法律的底線,從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p>

這真不是危言聳聽!</p>

所以無論工資的高與低,我們都應該要懷著一顆感恩的心去直麵一個正規的企業。</p>

至於自己想跳槽,那是你的自由。</p>

前麵我跟“阿海”講過調整工作崗位的事,一直沒有下文。如今是小軍代替了我原來的崗位,看著他們一塊有說有笑地工作,我心裡很羨慕。</p>

其實王強對我被調開也不是很開心,他說小軍雖然也和我一樣算是我們幾個裡玩的很要好的,但總覺得跟我一起更隨意,更自然。</p>

我想可能是他先入為主的原因吧,因為當時是我,王強,阿勇最先組隊,而且我們在工作中已經形成默契,工作過程中也帶給了我們很多樂趣,就好比自然形成了某個習慣,現在換了個人,如同其中一個環節出了問題,一時間難以接受。</p>

時間總是在悄無聲息的溜走,不知不覺又過完了一個月,這一個月廠裡事不多,也不要加班。</p>

晚上我們幾個經常會去夜宵攤那邊吃宵夜,有時候會去攤邊店裡玩玩“跑馬機,”是一種帶娛樂性,類似能賭博的遊戲機。五毛錢一個“幣,”每個“幣”投入遊戲機算“十分,”你可以在機麵上選好“兩匹馬為一組”的倍數進行投分,比如(1——2馬,4——6馬……等等),我玩過幾回了,反正是沒贏錢,而是輸了幾十塊錢。</p>

我們幾個是都玩的,連阿勇都會押上幾把。</p>

因為贏錢的人太少,大家後來就很少玩了。</p>

周日我們依舊會去比較遠比較偏僻的地方“大喊。”如果碰上小河退水下去,依舊會一起釣螃蟹。</p>

小軍和韋雪飛似乎也“近了些,”更多是小軍願意去接受這層模模糊糊的“意思”</p>

我們也都更熟悉了“廣東話。”</p>

特彆是張和平,平時說話總愛來上幾句半生不熟的“廣東話。”</p>

“丟,丟,丟的,什麼老母的更是出口閉口不離。”</p>

我的工作還是給阿秀“打下手,”阿海曾對我說過的“做不下再幫我換”也終於沒幫我換崗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