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生氣(1 / 2)

王曾父親家族不算大富大貴,但也是當地一個不小的鄉紳,可惜王曾母親出身窯子,還是被人從西蕃拐來的,在窯子裡都是最下賤的一等。

王曾母親這輩子最幸運的事,就是讓王曾父親看上,而且留下了一個兒子,然而在王曾看來,這才是她的最大不幸,那男人顯然對此並不在意,在他心裡,那女人可能還不如為他看院子的一條狗。

女人好不容易才保下這麼個兒子,想著將來兒子長大了能有個依靠,那些不過就是戲文裡唱的罷了。因為有了王曾,王曾母親接客更加頻繁,年紀不大就生了重病,還沒完全咽氣,就被裹了草席扔去了亂葬崗。

女人倒是給王曾留了一些東西,幾件自己縫好的衣衫,還想著兒子穿的時候能想起娘,可對於一個吃不飽飯,被人嫌棄的幾歲孩子來說,稍好的東西哪裡能輪到他身上?所以那幾件衣服早就不知道哪裡去了。

女人留給王曾的苦難倒是一點都不少,在窯子裡王曾什麼低賤的事兒都做過,什麼醜事他都見到過,倒夜香都是最乾淨的活計,他也沒有什麼名字,就叫狗子,誰想用了,隻要喚一聲狗子,給一口吃的。

最後征兵的時候,他代替他生父家裡的子弟去了。臨走的那天晚上,他爹給了他一桶熱水讓他沐浴,兩身乾淨的衣服,還有一個丫鬟。沒有彆的話,因為一個替死鬼說啥都是白費唇舌。

在軍中他沒死,立了大功,往朝廷報的是他爹給的名字,不是對他爹感恩戴德,而是因為這樣能有更多的好處,再怎麼樣,有了個姓氏,王家需要供養他,祖宗祠堂不會要一個妓子的孩子,但會認一個有軍功的子孫,這些跟在勾欄院裡沒啥不一樣,都是賣肉的生意。

再後來,他有了官身,王家也被他榨了乾淨,後來他爹頂著他的名聲出去做事,他將整個王家用來替馮家頂了罪,他也做了馮家的一條狗,換來麾下這些兵馬。

但馮家不過就是另一個恩客罷了。從前王曾也信神,信老天爺,覺得會有善人救他,也想做個善人,後來發現就算是神也要看出身,就算一樣的軍功,朝廷想要拔擢的,也得有清清白白的身世。

給馮家做狗也是一樣,他這種上不了台麵,能得到的不過就是主人的幾句誇讚,讓他守著穀藏堡,就是等著哪日有了戰事,讓他用命去填坑罷了。

王曾很聰明,他不會為禮數、地位束縛,也不會豁出一切去爭個名頭,他早就知道,說什麼都沒用,得為自己爭來實實在在的好處,所以他也不是為大齊守關隘,他是為自己守,守在這裡,等來機會獲得最大的利益。

趁著大齊內政混亂,他將洮州徹底變成自己的不好嗎?與西蕃和大齊爭一塊地不好嗎?這裡有牧場,有田地,他可以從這裡起家,說不定還能找個時機,跟大齊朝廷打一仗,等那一仗他贏了,他就可以跟所有人說,對,他就是妓子養的,他跟他娘還有過同一個恩客。

王曾大刀金馬地坐著,微微抬起頭看向屋子裡的下屬,從前他倒是想著瞅準機會就乾一票大的,現在隻要馮家不逼他,他還不至於動作。

因為洮州那些人要種糧食了,糧食也是他想要的。

“他們沒有什麼大舉動,就先讓他們忙春耕,”王曾道,“若是他們勤勤懇懇,秋收的時候,洮州可就是一塊肥肉了。”

王曾不知道,他想的,某兩個人早就想到了,趙洛泱請宋狀元帶著人丈量土地,就是做給王曾看的。

既然王曾那麼聰明,他應該知曉怎麼對他更有利。

……

年節過後,日子就快了,轉眼就進了三月。

開封,陳留。

趙啟坤坐在家中寫字,他納的續弦是在家鄉時,一位員外幫忙搭的線,員外欣賞他的學識,覺得他留在村中可惜了,就算他年紀不小了,但畢竟滿腹經綸,還有用武之地。

趙啟坤因此活泛了心思,從前留在村子裡,娶楊氏那樣的農婦,為的是安定的過日子,可是這幾年他愈發受不了了,楊氏就不用說了,在他身邊多年沒有半點的長進,目光短淺,為了一個啞巴,整日和他對著乾。

再說那三個兒子,一個不如一個,老二、老三能讀點書,可是連個秀才也考不中,老四就彆說了,連句話都說不清楚,除了吃就是吃,趙啟坤看著他們就氣不打一處來。

人都說娶了蠢婦,生一窩傻子,果然沒錯。要不是被他們連累,他能取不著功名?他踏踏實實讀書,不用出去做西席,早就能拿得一官半職了。

趙啟坤後悔,如果當時不留在村子裡,哪會落得今日?總算找到機會將那些人甩掉了,現在他納了柳氏,也不用太過勞累,今年秋天鄉試,他必然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