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六一章 賣給朝鮮(1 / 2)

回到明朝做仁君 紂胄 4404 字 1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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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連普通的明軍都知道,對付騎兵不能用騎兵對衝,這樣的話損失太大了。不說其他的,戰馬損失了再培養的成本都太高了,劃不來。

對付騎兵,手搖式機槍掃射才是最好的辦法,簡單方便、功效高。在屠殺敵方騎兵的時候,無非就是浪費一些子彈而已。

精準的步槍射擊對付敵方騎手也是一個非常好的辦法,最好的辦法就是找一個山坡埋伏。

反正辦法非常多,騎兵根本就沒有辦法發揮威力。非要動用騎兵,也不是眼前這種重裝騎兵,而是輕裝的火槍騎兵效果最好。

這種重裝騎兵笨重,難掉頭,運輸壓力大,後勤麻煩,已經快要在戰場上被淘汰出局了。沒想到在這個時候居然被翻出來了,擺明了就是給朝鮮人看的。

朝鮮人不懂什麼戰術,也不懂什麼武器,反正給他們看看,讓他們覺得大明軍隊裝備牛逼轟轟的就對了。

看看周圍那些朝鮮人羨慕恨的神情就知道了,顯然炫耀效果非常好。

有些明軍將領對此很不以為然;但是有些明軍將領的臉色有些怪異,他們在這個表演中看到了另一種東西——賣東西。

兵器司那些人不會是想把這玩意賣到朝鮮來吧?

兵器司這個衙門出現的時間並不長,主要功能就是調撥各地的兵器。在皇宮中隸屬於武器研究所下麵,屬於皇帝能做主的衙門。

兵器司之前就根據各地不同的地形地貌讓研發武器的研發司搞了很多特種武器,同時也會根據武器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整和改進。

回收大量的武器賣給周邊的部族,這種事也常乾。比如現在蒙古草原上使用的很多製式兵器全都是兵器司賣出去的,包括大量的戰刀和皮甲,甚至還有弓箭。

大明製造的弓箭非常精良,當時朝廷中還起了很大的風浪。

這玩意也能賣?

這實在是太危險了,賣出去他們來攻打大明怎麼辦?這不屬於資敵嗎?

對於這種說法,武器廠和皇帝那邊都沒有引起什麼大的波瀾。因為那個時候,黃色炸藥已經研發成功,宮裡已經在研製新的同質子彈和後裝槍了。

朱翊鈞的心裡很清楚,如果這個東西開發出來,自己能製造的槍械可就多了。無論是莫辛甘納,還是98k,甚至是其他的步槍都可以。

大炮也會有飛速進展,可以甚至可以開發出迫擊炮、意大利炮等等。

在機槍上甚至可以開發出全新的轉輪式機槍,也就是後世最早的加特林。再搞一搞,甚至可以弄出馬克沁。

在這些武器裝備麵前,長矛、大刀實在是力有未逮。

朱翊鈞下一步的目標根本就不是在擴大武力,而是想要為大明打造一個健全的工業體係。

而打造一個健全的工業體係需要龐大的人力、物力,所以賣兵器就是一個好選擇。

無論是大明的鎧甲、弓箭,還是製式的長刀,工藝都很先進,很受歡迎。

很多將領都知道這件事,甚至在遼東他們還曾買過朝廷的兵器。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收藏,畢竟高檔的兵器做得太漂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