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秦皇苻堅(1 / 2)

到了三更時分,我偷摸入慕容衝營帳,此時他已睡得深沉,我一看桌上的空酒壺,便知他已將我之前端進來的混合了迷迭香藥粉的酒也一並喝了,雖然用量不多,到底也會讓他昏睡到明日晌午。</p>

輕輕抽出慕容衝枕下的王劍阿齊,用布包了背負在身上,看著他酣睡之中猶自不能舒展的眉心,分外心疼和內疚,在他唇上匆匆一吻道:“抱歉!慕容,你要知道我這麼做的一切初衷都是為了保住你。”</p>

走到帳外的時候,正好撞見巡夜的士兵,不過他們都清楚我與慕容衝的關係非比尋常,是以也沒有多過問,但是後果也可想而知,明日慕容衝一醒來發現佩劍(王劍)不見,定會查問巡夜士兵,自然就會得知是我偷入過他的營帳,而我又突然失蹤,肯定就會誤解我背叛了他。</p>

罷罷罷,就任他誤會吧!日後總有分明的一天。我本想解下一匹馬作為腳力,一則我本就不太會騎馬,二則馬的動靜太大反而引人注意,隻好僅憑一雙腳掌來趕路,所幸這時代女性還不時興裹腳,我這前身便是一對大概36碼的天足,雖然繡花軟底鞋趕路未免硌腳,但是如今之計也來不及再容我去找一雙合腳的靴子來穿,隻有硬著頭皮上路。</p>

好在今晚星月同天,照得大地雪亮,我雖辨不得方向,但能分辨出地麵上新鮮的轍痕,應該是慕容瀅的馬車留下的痕跡,跟著這些印子走,應該不會走錯。</p>

陽關大道走了差不多半個時辰,車轍痕跡竟是一轉彎岔入一片荒林,興許是她著急趕路故意抄近,由此一來我也不得不走進這片荒蕪瘮人的樹林,也不知是不是她可以隱藏形跡,越往後麵車轍的痕跡越是模糊,直到一個岔路口,我卻不知該是往哪邊走了。</p>

此時身後傳來窸窸窣窣的腳步聲,謹慎輕盈且有序,伴隨著一陣一陣的嗚咽低嚎之聲,我預感我可能被什麼夜間群體性動物給跟上了,猛然轉身一看,十來雙碧幽幽的似燈泡一樣的眼睛貪婪且凶狠地望著我。</p>

是狼。</p>

這些狡猾且隱忍的野獸,早已對我形成了包圍圈,就等時機一到,亮出利爪和鋼牙,向我撕咬抓扯,然後這一副乾癟癟的身體就會被扯得血肉模糊,最後被啃噬乾淨,隻剩一副森然白骨……日後慕容衝追蹤到此,看到一把孤零零的黃金劍橫於此地,便該猜出這白骨是我的,到時候也不知道他是痛哭流涕還是暢快淋漓。</p>

但是不告而彆,孤身上路,這是我自己的選擇,如今麵臨這樣的殺身之禍,也不能指望誰還能來救我,拔出王劍來一陣亂砍亂劃,嘴裡喊著“不要過來,過來我殺了你們!”,可惜群狼不是人類,既不認識我手中這把王氣激蕩人人垂涎的寶劍,更加聽不懂人話,哪怕聽得懂,也不會因我這毫無實質殺傷力的威脅而後退,在他們眼中我隻是一口來之不易的食物。</p>

手中火折子的光亮越來越微弱,狼群的包圍圈越來越狹小,我背靠大樹卻不會攀爬,死亡的威脅進一步向我迫近,我甚至能聽到狼嘴裡的涎液滴在地上的聲音。</p>

想不到一番折騰下來,最後竟要葬身狼腹,可惜卻是要被慕容衝怨恨一世,再也沒有澄清的機會了。</p>

就在這時,一個黑乎乎的毛團突然從天而降,擋在我身前,立定後站起來竟是個身高九尺的碩大人形,但是主觀上看他似乎又不太像個人,這是……漁村救下的那個絨毛怪人嗎?</p>

正思忖間,這毛怪向前大跨一步,伸展猿臂,一聲怒吼,震懾九霄,嚇得群狼瑟瑟發抖,紛紛退避,這畫麵倒像是群狼遇到了狼祖,隻消一吼不戰而勝。</p>

“竟然是你!”乍然獲救,我如何不喜,將那一條毛茸茸的手臂挽住,還不忘摩挲幾下,心裡暗想這與撫摸二哈的觸感也是極像的。</p>

毛怪對我這撫摸動物似的接觸法並未反感,也沒有轉身看我,隻是問道:“那白麵英俊漢子如何沒跟著你,放你一個人到這荒山野嶺,若是我晚些趕到,你豈不是要遭難了。”他顯然傷勢大好,說話聲音也清楚分明,中氣十足,竟是意外的好聽。</p>

“這個你彆問了,總之不是他的問題,是我自己要走的。”</p>

“好吧!那你要去哪裡?”</p>

“我要去長安。”</p>

“好,我知道路,我送你去。”</p>

他說著將我一把背起,單手就能完全將我扶住,碩大的身體騰空而起,輕巧靈活地在樹林間騰挪穿梭,如果再加幾聲“喲偶”這樣的歡呼雀躍聲,跟人猿泰山也相差無幾了。</p>

不知怎的,我對這毛怪非但從未產生過一絲害怕的情緒,相反對其更有一種說不出依賴感,跟伏在慕容衝背上的感覺不同,慕容衝的身體總是冷冰冰的,性格也總喜怒無常,哪怕是與他玩笑也要小心翼翼避開雷區,但這個毛怪雖然形象駭人,身體卻暖烘烘的,莫名給人一種敦厚踏實感,簡單而無世俗機巧之心,自然也不用花機巧之心去對待,有什麼說什麼即可。</p>

“對了,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p>

“洛仲軒。”</p>

“洛仲軒?”</p>

我在心裡盤算這名字似乎在哪裡聽到過,一時間想不起來了:“洛仲軒這名字太難記了,我就叫你‘洛洛’好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