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啥都不要(1 / 2)

“不是分家,是分戶。賈張氏是賈東旭的母親,賈東旭有贍養母親的責任與義務,所以該她得撫恤金,我一分都不會要;而我和賈東旭的夫妻關係,隨著他的死亡,也就結束了。那麼我和賈張氏就更沒關係了!讓兩個沒有關係的人住一塊,不太合理吧?”歐萌萌從從容容的解釋了一下,順便問道,“而且現在有前兒媳婦供養前婆婆的法律規定嗎?”</P>

大家住嘴了,這個法律上真沒有這個,但是約定俗成裡,兒媳婦在丈夫死後,對婆婆不是該當成自己親媽一樣對待嗎?報紙上天天表揚好兒媳,這不是應該的嗎?</P>

但馬上,他們就明白了,就是因為沒有這個義務,報上,廣播才要表揚,這就是呼籲!我們法律肯定不能規定的,但我能號召你來學。</P>

但人家說了,她不是不養婆婆,而是她沒有義務照顧婆婆。就算她頂職了,法律都沒法強製她去照顧婆婆。更何況她說了,她自己出去找工作,撫恤金該婆婆的,她一分也不會要。這哪哪,其實都是說得過去的。</P>

“那房子呢,你們家隻有一間房吧?分戶,你和婆婆分開,房子怎麼辦?你不至於趕婆婆出去吧?廠裡可不能再給你們分房子。”李副廠長管後勤,房子也在後勤一塊,自然要問的。當然,也是一種威脅。</P>

“那我出租金,您隨便安排個地方,我帶著孩子搬走。等我找到工作,再去租房子,不占軋鋼廠的地方。”歐萌萌點頭,這個很重要。主要是,賈家那小破屋,真的,兩輩子她都沒住過。也不想住!</P>

“所以,你的要求很簡單,一,保留工作指標給你長子;二,和前婆婆賈張氏分戶。”楊廠長總結了一下,但態度也不好。他也有媽,想到自己若是早死,親媽就這麼被媳婦嫌棄,想想都氣悶了。</P>

“對!”歐萌萌點頭,坐下,隨手拿了桌上信箋,把擬了一個協議,又抄了兩份一式三份,自己在乙方處簽了字。把協議再遞給了楊廠長。</P>

“你前婆婆還沒簽。”楊廠長看了眼,點點頭,知道丙方是前婆婆賈張氏。</P>

“她若不答應,那我就回鄉下了,老賈家的孩子都歸她,包括肚子裡的這個,生了,就給她送回來。”歐萌萌淺笑了一下。</P>

她又不是真的秦淮如,她現在淨身出戶,婆家還真的拿她沒轍。最多罵她不是東西,不像個當媽的,不管孩子。可是,卻沒人說她錯了。</P>

這種困難時期,她死了丈夫,讓一個弱女子擔起婆婆和三個孩子,也太過殘忍。所以她什麼都不要,把老賈家孩子全給婆婆,這也的確是說得過去的。隻當是把該給她的撫恤全給了婆婆,讓婆婆照顧孩子。我也算對得起你們老賈家了。</P>

楊廠長點頭,現在她隻是不要婆婆,但自己養孩子,而且也分給婆婆撫恤金了。隻是不想和婆婆一塊了。這麼一想,好像也不是那麼的不能接受。自己簽字,並給了馮主任。</P>

馮主任看看,“字不錯,看來自學得很好啊。”</P>

楊廠長怔了一下,看看協議,一式三份,沒用印藍紙,就是手抄的,那手鋼筆字飄逸俊秀,當然第一張顯得生澀了一點,顯然是不慣鋼筆。但就算這手字,隻怕也是練了多年的。而且寫的都是繁體,六十年代為了掃盲,流行了一段超簡體,和揚州花碼似的,就是為了讓文盲迅速的脫離文盲的範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