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2)

十二國記 小野不由美 2335 字 1個月前

落照之獄</p>

第五章淵雅的闖入讓大家都感到意氣消沉,就這樣結束了當天的討論。從第二天開始,一連幾天都在司法府討論,但是卻越來越膠著。</p>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司刺率由開始主張死刑,而典刑如翕開始主張監禁了。率由因為執行三刺而見過被害者的親屬,從一開始就對他們抱有同情的心理。但這並不是率由堅決主張死刑的理由。率由是從最初就站在主張死刑的立場上的。與此相對的,如翕卻對死刑持否定態度。他們倆就這樣扮演著兩個相對的角色。瑛庚知道,其實他們本人內心都是非常困惑的。</p>

瑛庚覺得不可思議的是,為什麼這三個人都會感到如此的困惑。在率由與如翕的爭論中,瑛庚在一旁默默地聽著,顯然如翕是出於下風的。</p>

有時,率由以百姓不安為由來主張死刑。</p>

“百姓們感到非常不安。國家的治安已經紊亂了。要想糾正這個亂世,就必須用刑罰來阻止犯罪。”</p>

以刑止刑——也就是說以嚴厲的刑罰處罰一個罪犯從而將其他的犯罪防範於未然。對此,如翕列舉了本國以及他國的一些例子來證明嚴厲的處罰對於抑製犯罪並沒有效果。</p>

即使這樣,率由還是主張說,</p>

“使用死刑並不是導致治安惡化的原因。確實死刑對防範犯罪起不到作用,但死刑對於那些無辜的百姓來說還是有必要的。像狩獺這樣的罪人如果被判死刑,那麼百姓們也會感到安心。殺人者償命——這樣的威懾力,對於百姓的安寧是非常有必要的。”</p>

“我知道百姓們需要安心。我也知道他們對亂世非常恐懼。但是,犯罪如果增加,國家慌亂,那麼人心也會慌亂不是嗎?也就是說——雖然不太願意說這樣的話——刑罰並不能阻止國家的傾斜。甚至是百害而無一利。如果此時將死刑複活,將會導致一個亂世國家對死刑的濫用。”</p>

“阻止這種狀況的出現,難道不也是司法的責任嗎?難道司法不正是為了安撫和保護百姓而存在的嗎?為了安撫百姓而使用死刑,為了保護百姓而阻止死刑的濫用——難道不是這樣嗎?”</p>

如翕說不出話來了。瑛庚他們也是一樣,對於死刑複活而導致死刑濫用這件事非常恐懼,但阻止這個事態的發生也正是司法的責任。司法的責任並不隻是使用刑罰而已。</p>

有時,如翕又以誤判的可能性來與率由爭辯。</p>

“判罰總有失誤的時候。”</p>

如翕說道。</p>

“我們難道就不會犯錯嗎?將無辜的人誤判為有罪,之後認識到是冤案,如果本人已經被處刑了,那麼就什麼也挽回不了了。應該做到能夠隨時糾正錯誤挽回局麵。”</p>

“那麼——我想問問你,難道如果是拘禁的話,誤判就可以原諒了嗎?徒刑呢?將無辜的人判入獄,再加以苦役,將人生中一段時間浪費掉的百姓們又會怎麼樣呢?這樣難道就可以挽回嗎?百姓們可不像我們一樣可以長生不老呀。”</p>

如翕又沉默了。</p>

“普通人的生命也就不過六十年。即使是僅僅三年或者一年,那也是短暫的人生中非常寶貴的時間,失去的時間就再也回不來了。本人的痛苦,由於本人的判決而遭人白眼的家人的痛苦有如何補償呢?將刑罰取消回到原先的樣子,那是不可能的事啊。”</p>

“但是,隻要是人在做判決,那麼誤判的可能性就不能根絕。光是說說理想當然是很容易的事,如果你覺得隻要多小心一點就可以避免那就是大錯特錯了。”</p>

但是,率由反駁道。</p>

“至少狩獺這件案子不會是誤判。他本人也承認了罪行,其中的五件案子還有很多目擊證人。如果說由於擔心誤判而不用死刑,那麼反過來說,如果不存在誤判的可能性的話就可以執行死刑了呢?”</p>

如翕為難地皺起了眉頭。</p>

“現在不是說狩獺的時候,而是說死刑這件事——”</p>

“那就是一碼事。由於有誤判的可能性所以不用死刑,那麼沒有誤判的可能性的話就可以使用了。天綱裡有死刑的存在,那就不是死刑的問題,而是個彆的案子的問題了。”</p>

瑛庚一邊聽著二人的爭論一邊點著頭。這時仍然是如翕出於下風。如果死刑是一個“是非”的問題的話,那麼誤判就毫無疑問是“非”。將這兩者放到一個次元來討論,本來就是不合理的。</p>

有時,率由以被害者家人的心情來主張死刑。</p>

“你能夠理解那些被毫無理由而被奪走性命的被害者家人的心情嗎”</p>

“他們的痛苦我可以理解。但是,狩獺被處死後被害者又不會複活。被無緣無故奪走家人的親屬們,他們的痛苦還是無法愈合的。”</p>

“這是當然,已經發生的事情是無法改變的。即使是天帝的威光,也不能解除失去家人的痛苦。也正因為如此,他們需要安慰,哪怕是一丁點也好。他們會想為什麼老天竟然還讓狩獺這樣的禽獸生存在這世上。這種想法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痛苦。既然失去家人的痛苦不能痊愈,那麼至少這種痛苦是可以消解的。這個痛苦消解了,他們就會覺得心裡有所慰藉。——反過來說,如果不將狩獺處死,那麼你明明知道有一種方法可以讓他們得到慰藉而不使用,這不是雪上加霜嗎?這能算是仁道嗎?”</p>

但是,如翕主張道。</p>

“刑罰可不是作為一種複仇的工具而存在的!”</p>

“那麼你說是作為什麼而存在呢?是教化刁民嗎?但是,狩獺已經被判過三次刑了。兩次是過失殺人,第三次是謀殺。如果第三次在均州審判的時候,依刑律判處他死刑的話,也不會釀成之後二十三人被害的慘劇了。”</p>

隻要狩獺不思悔改,那麼刑罰的教化刁民這一條就沒有任何說服力了。如翕覺得是因為教化的方法有失妥當,現在要做的並不是將死刑複活,而是找到一種更加有效的教化方法。但被率由問到應該用什麼方法,要怎麼樣才能讓狩獺悔過時,如翕卻說不出話來了。由於教化狩獺而犧牲二十三條人命,這個代價也太慘重了。</p>

有時,如翕又以終生監禁來爭辯。</p>

“如果怕他再犯的話,那麼不讓他再出獄就可以了。將屢教不改的犯人臉上的沮墨消失前一直監禁,實際上就是終生監禁了。以此來代替死刑,使其一生不得自由,這樣的話——”</p>

“你難道打算用牢飯養著狩獺這樣窮凶極惡的人一輩子嗎?這可是納稅人的錢呀。狩獺這樣的人增加的話,那可是一筆巨大的開銷。如果你打算讓百姓背著這個擔子,那麼你先找個理由讓百姓們同意吧。”</p>